“真正的采暖质量标准是供热设计的热媒参数,即供热的供回水温度,如:采用空调片的模式供热的,暖气片的进口温度为80℃,回水温度为60℃;采取地热方式供暖的供热温度为60℃,回水温度为40℃,这是采暖设计完善规定的规章……”
集中供热是否有完善标准?
又是怎样规定的?
首先,供热温度是根据室温进行考量,而不是水温。其次,假设根据进水温度80℃进行供水,居民家中的室温将更加高,居民会觉得寒冷难耐,体感绝对不会舒适,甚至会妨碍身体健康。同时,一旦室内空调片等供暖设备出现泄漏,过高的温度将可能导致灼伤等攻击事件,安全隐患巨大。”工作员工解释,关于集中供热的室温,国家和我省都有确立规定。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《城镇供热服务》(GB/-2017)第五条规定:“
在正常天气条件下,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,供热经营企业应保证热用户的房间、起居室内的采暖温度不应超过18℃”。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实行办法》)(省政府令第183号)第二十六条要求:“在供热期内,热经营企业必须确保市民热用户有供水设备的客厅、起居室(厅)的温度不超过18℃,其他有供暖设备部位的温度必须依照国家住宅设计完善的规定”。
据介绍,我市集中供水(电厂联产、地源热泵)执行的就是国标和省集中供热管理方法要求的温度不超过18℃的供热标准。“集中供热的目的是让用户室内‘温暖如春’,而非‘夏日炎炎’。网上的不实信息除了欺骗广大热用户,而且严重干扰我市集中供热市场秩序。作为供热行业的经理部门,我局期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,不要再转发不实言论。如民众觉得家中室温不达标,可接听供热企业热线电话,由工作人员入户测温,确保供水效果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医学研究证实,当环境湿度超过12℃时,80%坐着的人觉得冷,活动着的人有20%以上感到冷,卫生学将12℃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。一般状况下,最适宜人体的环境湿度是16℃到20℃,因个体变化而有所不同。在夏季,如果室外湿度长时间降低,会导致温度下降、血管舒张、脉搏加快、心率加速,造成神疲力乏、头晕脑涨、思维迟钝。同时,由于室外外温度更加悬殊,人体难以适应,易伤风头痛。